学生处

日期:2014-09-02 09:04 点击数:47861 

职能职责

学生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实施德育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及计划。

二、负责组织升国旗仪式,定期召开校会,会同校党委、团委、少先队组织开展团队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教育活动,有计划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各种教育。

三、指导年级德育主任、班主任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开展各项德育活动。定期召开年级德育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会议,分析学生思想品德情况。

四、会同学校各部门、各年级抓好品德类课程的教学以及各学科渗透德育的工作,努力发挥它们在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五、负责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挑选、教育和培养工作。做好校风、校纪教育及学生奖惩工作。

六、负责搞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好班主任年会、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含主题班会赛课)等活动。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组织班主任培训,做好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组织常规管理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等评选、表彰工作。

七、负责校内外德育基地的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学校德育工作。

八、联合学校教科处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活动,特别是“善雅志”特色德育的深入研究活动。做好德育工作资料积累、归档工作。

九、指导各年级举办家长座谈会、家长会,不断完善家校共育机制。

十、推动落实学校艺术、体育工作,抓好劳动教育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一、完成学校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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