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举行法制教育主题讲座活动

日期:2021-05-20 16:41 点击数:15935 

(巴蜀网  全海波)为了增强初一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同时有效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校风,杜绝校园欺凌现象,2021年4月25日下午,鲁能巴蜀中学初2023届举行了 “法制在我心中”法制教育主题讲座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江北区公安分局寸滩派出所以及学校领导和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活动邀请了江北区公安分局寸滩派出所朱清泉警官为初2023届全体学生进行法制专题讲座。鲁能巴蜀中学教务处主任张升,鲁能巴蜀中学学生处副主任李晓霞,鲁能巴蜀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刘伟,初2023届年级主任全海波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鲁能巴蜀中学学生处副主任李晓霞主持。

朱清泉警官首先告诫同学们,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而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就是犯罪。在讲座中,她介绍了校园违法犯罪的种种表现,也罗列了青少年的诸多不良行为,并通过真实案例对同学们提出了告诫。

然后朱警官以“法律词典”的形式向同学们讲解了民事责任年龄、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违法、犯罪等法律规定。她特别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她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道德的合格的公民,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朱警官接下来通过图片和视频资料,结合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成因、主要表现及危害。朱警官还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结合青少年校园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在实施违法犯罪时的冲动、无知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犯罪。

最后,鲁能巴蜀中学学生处副主任李晓霞为本次活动做了总结讲话。她要求同学们在青春期阶段要树立起法制意识,坚守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用校纪班规规范自己行为习惯,努力走好青春的每一步,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本次法制讲座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时也为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为青少年的成长点亮了法律护航明灯。

wep-001.png

wep-002.png

wep-003.png

wep-004.png

wep-005.png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办公室电话:023-63002371  招生咨询电话:023-63002629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1号  邮编:400013
版权所有 巴蜀中学 渝ICP备11004221 ENGLISH